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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專區-公司治理

董事會及委員會

董事會及委員會

董事會

董事會權責

  董事會首要任務為創造股東最大利益,主要權責為審閱營運計畫及財務報表、訂定內部控制制度並考核其有效性、重大財務業務事項之審核等。為善盡監督之責,董事會成立功能性委員會,包含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隸屬於委員會之成員具有專業能力及資格。

董事簡歷:(本屆任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0日至中華民國115年5月29日)

職稱 姓名 選任日期 簡歷
董事長 李重儀 112.05.30 視陽光學(股)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
明基電通(股)公司 資深協理暨移動產品事業部總經理
美國高通公司 資深工程師
美國加州大學電機博士
董事 游克用 112.05.30 明基材料(股)公司 董事
友達光電(股)公司 董事
佳世達科技(股)公司 財務副總經理
英國Strathclyde大學企管碩士
董事 明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劉培毅
112.05.30 明基材料(股)公司 副總經理
明基材料(股)公司 技術長
達信科技(股)公司 偏光研發經理、廠長
交通大學光電碩士
董事 陳盛穩 112.05.30 明達醫學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
明基電通(股)公司 資深副總經理暨網通事業群總經理
美國高通公司 研發主管
美國馬里蘭大學電機博士
獨立董事 魏秋瑞 112.05.30 仁寶電腦工業(股)公司 資深副總經理
統寶光電(股)公司 財務長及資深副總經理
法國百利銀行 執行董事
美國華盛頓大學企管碩士
獨立董事 楊穎洲 112.05.30 台橡(股)公司 獨立董事
智寶電子(股)公司 董事長
國巨電子(股)公司 財務長/策略長
東吳大學企管學士
獨立董事 趙國光 112.05.30 台北科技大學 國際產學聯盟執行長
福壽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特助
歐捷科技(股)公司 總經理
美國Thunderbird企管碩士
獨立董事 賴威廷 112.05.30 敏盛綜合醫院 眼科部主任
EyePlus眼視光集團 醫療長
艾佳光學(股)公司 董事
臺灣大學醫學系

董事會多元化及落實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提名與遴選採候選人提名制,除評估各候選人之學經歷資格外,並考量各利害關係人意見,及依循「董事選舉辦法」、「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以確保董事成員之多元性及獨立性。

  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中明訂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且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但不限於性別、年齡、國籍、文化等,董事會整體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1)營運判斷能力。(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3)經營管理能力。(4)危機處理能力。(5)產業知識。(6)國際市場觀。(7)領導能力。(8)決策能力等。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如下:

多元化項目董事姓名
基本組成
產業經驗與專業能力
國籍 性別 具員工身分 年齡 獨立董事任期 營運判斷 財務會計 經營管理 危機處理 產業知識 國際市場觀 領導能力 決策能力
51至60歲 61至70歲 71至80歲 三屆以內 超過三屆
李重儀 中華民國          
游克用 中華民國          
明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劉培毅 中華民國            
陳盛穩 中華民國            
魏秋瑞 中華民國        
楊穎洲 中華民國          
趙國光 中華民國            
賴威廷 中華民國          

  本公司董事具員工身份1席(占全體董事成員比例為13%)、獨立董事4席(占全體董事成員比例為50%)且皆未連任超過三屆、女性董事1席(占全體董事成員比例為13%)、51-60歲董事2席、61-70歲董事6席,已達成女性董事至少一席及獨立董事席次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以上之管理目標。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成員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成員簡歷請參閱董事簡歷。

審計委員會權責

  本委員會之運作主要目的為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主要如下:

  •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如下,成員簡歷請參閱董事簡歷。

職稱 姓名
召集人 魏秋瑞
委員 楊穎洲
委員 趙國光

薪資報酬委員會權責

  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 一、定期檢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 二、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於年報中揭露績效評估標準之內容。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之單獨溝通情形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原則

  • 一、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之單獨溝通會議,就內部稽核情形與外部查核意見等進行溝通討論。
  • 二、發生重大異常事項,前述人員認為有必要單獨溝通相關事宜,得隨時召開會議溝通。各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均有直接連絡之管道,視需求即時進行溝通討論。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已於109年11月17日經董事會通過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進行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並將結果提報董事會。111年度績效評估報告已完成並於112年3月3日董事會報告,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個別評估結果如下,評鑑結果顯示整體運作良好。

    董事會及董事成員之評估結果介於「非常認同」(5分)與「認同」(4分)之間。

    審計委員會之評估結果介於「非常認同」(5分)與「認同」(4分)之間。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評估結果介於「非常認同」(5分)與「認同」(4分)之間。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