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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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3
發言日期
111/06/17
發言時間
17:40:41
發言人
吳滄松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596868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6/17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 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
說明
- 股東會決議日:111/06/17
-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事明基材料(股)公司
(2) 董事明基材料(股)公司代表人劉培毅
(3) 董事李重儀
(4) 董事游克用
(5) 獨立董事魏秋瑞
(6) 獨立董事王威 -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 明基材料(股)公司
康德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 明基材料(股)公司代表人劉培毅
勁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碩晨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 李重儀
川揚視康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 游克用
川揚視康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5) 魏秋瑞
承寶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6) 王威
明達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
安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灣安麗莎醫療器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雃博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錼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17~112/06/29
-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111年6月17日股東常會票決後照案通過
-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